渝档发〔2018〕5号
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的通知
各区县(自治县)档案局(馆)、万盛经开区档案局(馆)、两江新区档案馆,市级各部门、各企业、事业单位,有关单位: 《重庆市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》已经2018年4月12日第98次局(馆)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本细则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。
重庆市档案局2018年4月23日